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招才引智工作,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为应县第一中学校引进一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
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心理健康1人,物理4人,共计10人。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2.应(往)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往)届毕业的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应(往)届毕业的师范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科目不作要求);
4.报考语文岗位需具有二级甲等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报考其它岗位需具有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
5.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报考岗位所需的具体专业条件等要求详见《2023年应县第一中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之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9月12日)为截止时间。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引才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引进方式
引才公告发布后,分为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进行博士研究生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面谈+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如果报名人数多于引才岗位名额时,需增加面试环节。
第二阶段:博士研究生报名考核完成后,剩余岗位用于引进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报名和资格审查后,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择优确定。
(二)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
本公告通过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发布。本次引进的各类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时间及地点)均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发布。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18:00(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应县教育局会议室。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因报考信息不全、不实,出现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诚信报考承诺书》现场填写。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高中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聘用前必须取得)、普通话等级证。
(4)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7)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同意报考证明。
(8)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9)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注意事项:
(1)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考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发布。
(2)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须由国内具有相同专业教育的高等院校3-5名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认定。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面谈及面试
时间和地点: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1)面谈采取面对面谈话的方式确定人选。
(2)面试形式采取试讲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按百分制,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按同一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择优按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若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引进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须为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引才环节;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难以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情况时,则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所有考生的成绩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公布。
4.体检和考核
参加“面谈”人员,面谈通过后直接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按照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因末位成绩并列导致体检人数超出引进岗位人数时,增加一场面试,确定体检人选。如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不再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水平或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2023年毕业生结合在校期间和毕业后表现进行综合考核。2023年以前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也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环节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5.公示
根据考生的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经领导组会议研究确定后,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引进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障政策。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年限要达到5年(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统一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本次公开引进的相关信息均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发布,请随时关注。
(三)为确保此次公开引进工作客观公正,人才引进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教育局:0349—5028158
应县第一中学校:13903495416 18635998988
监督举报电话:1330349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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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县第一中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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